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/ 学院概况 / 现任领导 / 正文
副院长
党委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。负责科研、学术交流、科技服务、校地校企合作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。协助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工作。完成书记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联系学生第三党支部。
【关闭】